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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增元(北京墨笺香文学社高级社员)


大部分人失败,是因为不够强。但李煜的失败,是因为他根本不想强。
历史总是充满了荒诞的黑色幽默。就像今天的高考,父母强行帮孩子选错了专业,将一颗向往自由的心禁锢在枯燥的格子里。李煜便是那个被命运强行调剂了专业的学生。他本应是词人、画家,一个在江南烟雨里饮酒写字的风流才子,但命运偏偏让他穿龙袍。这衣裳太重了,重到他穿上去的那一天,就已经被压垮了。更绝望的是,他还脱不了。
李煜,初名从嘉,字重光。他出生的时候,南唐已经不再是那个让中原畏惧的强国。父亲李璟在位的最后几年,江北十四州被后周割走,国力大衰。李璟带着满朝文武,从金陵迁都洪州,惶惶如丧家之犬。李煜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长大的。他上面有五个哥哥,按照常理,皇位永远轮不到他。所以他从小就没有被当作继承人培养。没有人逼他读帝王之术,没有人让他学权谋之道。他读的是诗、词、书、画,学的是音律、佛经、花间集。他把自己养成了一株江南的兰花,精致,脆弱,香气幽微,经不起一点风霜。

然而,命运最爱开这种残酷的玩笑。他的五个哥哥,一个接一个死了。长兄弘冀,战功赫赫,却暴病而亡;其他兄长,或早夭,或病逝,或死于战乱。不得已,二十四岁那年,他被架上龙椅,成了南唐国主。那个位子,需要的是杀人,不是填词。
李煜是“被迫的自体”的典型。他每天穿上龙袍,坐上朝堂,听大臣们汇报军情、赋税、边防。他点头,他摇头,他说“准”,他说“再议”。但他心里想的是——昨夜那首词的最后一句,用“月”还是“泪”?说句真心话,他不是一个昏君。他不像北齐高洋那样残暴,不像陈后主那样荒淫。他甚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了一些好事:减免赋税,任用贤臣,安抚百姓。但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君主,因为他骨子里对权力没有欲望。一个对权力没有欲望的人坐在权力的最高处,就像一只绵羊坐在狼群里。他不咬人,不杀人,所以他只能等着被撕咬,被绞杀。
李煜写过一首词,叫《渔父》:“浪花有意千里雪,桃花无言一队春。一壶酒,一竿身,快活如侬有几人。”他向往的不是江山,是江湖;不是金銮殿,是渔舟;不是万岁万岁万万岁,是一壶酒,一竿身,快活如侬有几人。但他不能走。他走了,南唐就散了;他的宗庙就灭了;他的臣民就死了。他被困在金陵城里,像一只被锁在金丝笼中的鸟。笼子是金的,食是玉的。鸟想飞,可始终飞不出去。

公元974年,北宋开宝七年,赵匡胤的大军南下。李煜没有钱家人的境界高,他抵抗过。他努力表现得像个明主,采纳了下属的系列建议。他派弟弟李从善出使汴京,被扣留;他下令坚壁清野,修固城防;他甚至写了《乞缓师表》,言辞恳切,希望赵匡胤放南唐一马。赵匡胤回了一句名言:“卧榻之侧,岂容他人鼾睡。”李煜听懂了——但他没有办法。就像一个人知道明天要死,今天还得吃饭,还得吃得带劲,这就是“活着”。他继续上朝,继续写词,继续在宫墙里看江南的烟雨。
开宝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,金陵城破。李煜带着文武百官,袒露上身,出城投降。史书称“肉袒出降”。对一名国主来说,脸算是丢尽了;对一个词人来说,更是深层次的屈辱。但他知道,抵抗下去,只有更多无辜者送命。他做不了英雄,至少能做一个人,一个不让别人为自己陪葬的人。被俘之后,他被押往汴京。赵匡胤封他为“违命侯”。一个充满羞辱的爵位。违命——你不听我的话,我让你活着已是宽宏大量。李煜跪在朝堂上,接过那道圣旨。他没有愤怒,没有辩驳,没有自杀。他就那样活着。早上起床,晚上睡觉。他麻木了,连死都懒得多想。活着对他来说只是活着,不疼不痒,不生不灭,像一个被抽空了灵魂的躯壳,机械地呼吸,机械地吃饭,机械地跪拜。真正的死亡,从金陵城破的那一刻就已经发生了。汴京的“违命侯”,只是一具会行走的尸体。

李煜的哀悼,从来没有走完。他一直停留在抑郁阶段,直到死亡。他的词,就是他没有完成的哀悼。每一首都是他在对故国说“再见”。但“再见”说了无数遍,他从来没有真正转身。“林花谢了春红,太匆匆。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。胭脂泪,相留醉,几时重。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。”“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”——人生本来就是恨,就像水本来就是东流。这不是一个走出来的人说的话,这是一个陷在里面、永远出不来的人说的话。
在汴京的三年,他写下了一生中最重要的词。每一个字,都是他用血写的。“春花秋月何时了,往事知多少。小楼昨夜又东风,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。雕栏玉砌应犹在,只是朱颜改。问君能有几多愁,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。”这首《虞美人》,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悲伤的词,没有之一。“问君能有几多愁,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”——愁不是山,不是海,是一江水。水是流不尽的,愁也是。水向东流,头也不回。他的故国,他的青春,他的幸福,他的李煜,也是一去不回头。写这首词的时候,他已经不是南唐国主,不是违命侯。剥去所有身份、权力、尊严、安全感,他只剩一颗赤裸的心。那颗心在滴血。他把血写在纸上,后人读了一千年,还在痛。
这首词传到了宋太宗赵光义的耳朵里。赵光义不是赵匡胤。赵匡胤虽然囚禁李煜,但至少欣赏他的才华。赵光义不一样——他对这个亡国之君始终怀着一种说不清的敌意。也许是嫉妒。一个亡了国的废物,怎么还能写出这样动人的句子?一个跪在自己脚下的人,怎么还能有明显的骄傲?李煜的词里有一种东西,是赵光义永远体会不到的——对美的敏锐,对哀的领悟,对生命无常的坦然。赵光义可能什么都不缺,唯独缺了这一点。而这一点,恰恰是李煜的全部。所以,当赵光义读到“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”,他看到了“故国”二字。不是艺术,是政治;不是词,是反诗。
公元978年,七夕。李煜四十二岁生日。他在寓所里与旧日的宫娥聚会,饮酒,唱词。唱的就是那首《虞美人》。消息传到宫中,赵光义再不能忍了,他下令:赐牵机药。牵机药是一种烈性毒药。服下后,人全身抽搐,头和脚蜷缩在一起,像一个被折断了脊柱的婴儿。李煜喝下那杯酒,没有犹豫。他知道酒里有毒,但他还是喝了。不是为了尊严,不是为了气节,也不是因为他已经活够了。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也许只是不想再活了。

人生在世,要学会接受。接受你无法选择的出身,接受你无能为力的命运,接受你永远到不了的彼岸。李煜做到了吗?没有。他的词告诉我们,他从来没有接受。他一直在问。“春花秋月何时了?”他在问天,天不答。“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”,他在回首,故国不在。“问君能有几多愁”,他在问自己,自己答不上来。他的一生,就是一个“问”字。问到死,没有答案,也不需要答案。因为答案就是词本身。他把所有的问题都写进了词里。词不回答问题,词只是把问题变成美。美到让人不忍心再问。
世界上很多人活在回忆中。他们走不出来。他们不是不想走,是走不出来。因为他们的心,已经留在了那个回不去的地方,无法重返的时刻。李煜的心,留在了金陵,留在了雕栏玉砌的宫殿里,留在了春江花月的夜晚。他的身体在汴京,他的心永远在金陵到汴京的路上。走了上千年,还没走到。
今天的南京秦淮河,河水还在流。不是一千年前那一条。但当你站在河边,闭上眼睛,你可能会听到有人在念词。念的不是“问君能有几多愁”,是“流水落花春去也,天上人间”。声音很轻,轻到你以为是自己心里在想。那不是你的心,那是李煜。他还在秦淮河边站着,看着流水,数着落花。他不知道春天已经过去了,他不承认春天已经过去了。他宁可活在春天里,永远不醒。
如果李煜是一个江湖浪子,一个卖画为生的书生,一个在江南小镇里教书的老头,他会很快乐。他会写出更多的词,画出更多的画,喝更多的酒。他不会辜负任何人,也不会被任何人辜负。但命运偏偏把他放到了龙椅上。那不是恩赐,那是惩罚。最大的惩罚,不是让你受苦,是让你做你不想做的事,成为你不想成为的人。然后在你终于适应了那个角色之后,再把它夺走。他先是做了不想做的皇帝,然后被剥夺了皇帝的身份,最后连人的尊严都被剥夺了。他什么都没有剩下,只剩下词。词救不了他的命,但救了他的名。一个亡国之君,比他的征服者活得更久。
李煜临死前,说了最后一句话:“此词即吾绝笔。”他不是不知道赵光义会杀他。他知道。他不在乎了。他在乎的东西都已经失去了——国家、故土、臣民、尊严、自由。他唯一还拥有的,就是这些词。词里有他最后的骄傲——我可以死,但你不能阻止我写下我的死。他用最后一首词,向赵光义还了一刀。那一刀,不是砍在赵光义身上,是砍在历史身上。
很多人说他是宋词的先驱。想想也是。如果没有宋词,宋朝还有什么?在历史上至少失色一半。李煜的沉痛之辞,居然开创了中国文学史上最精彩的高峰。你灭了我的国,我点燃了宋词的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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