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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卫民(筠连)

苗岭叠翠,定水扬波。在川南宜宾筠连的苗乡大地上,有一位古稀老人,将一生的时光与热忱,都倾注给了挚爱的苗族文化,倾注给了民族同胞的幸福安康。他就是黄朝均,一位生于苗家、长于苗山,以赤子之心护文脉、以实干之力促团结的苗族儿女,从戎装在身到扎根基层,从岗位履职到退休耕耘,岁月更迭,初心如磐,唯愿苗族文化枝繁叶茂,民族同心共向未来。
1953年冬日,黄朝均降生在高坪苗族乡英雄村的苗家院落,苗乡的山水孕育了他质朴坚韧的品格,也让苗族文化的种子早早在他心中生根。1972年,十九岁的他穿上戎装,奔赴五十四军四八二团,从通讯员、司号员到文书,再到侦察排侦察兵,军营的磨砺练就了他雷厉风行的作风与担当奉献的初心。1976年,他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,同年退伍返乡,自此扎根筠连苗乡,开启了扎根基层、服务群众的征程。从英雄村支部副书记到县委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工作组组长,从联合苗族乡党委副书记、管委会主任到乡党委书记,一步一个脚印,黄朝均始终行走在苗乡的山间小路,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,把民族的团结重担扛在肩头。
1983年,是黄朝均基层工作中浓墨重彩的一笔。这一年,他与筠连县委肖纷书记一同当选中共四川省第四届党代会代表,跻身大会主席团,这份荣誉,是对他深耕民族地区工作的肯定,更是他践行初心的见证。同年,他调任落木柔区副区长,1984年,因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突出贡献,经省委省政府批准,他出席四川省首届民族团结表彰大会,被授予“全省民族团结模范个人”称号。从宜宾市委党校的深造学习,到落木柔区、双泉区区委副书记,再到唐坝乡党委书记,岗位在变,他服务民族地区、守护苗族同胞的初心从未改变。1992年,他借调宜宾市民宗局,牵头创建宜宾市少数民族经济建设总公司;1994年调回筠连,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、民宗局局长,直至2001年享受副县级待遇提前退休,数十年基层履职,他始终以党建为引领,以团结为根基,在川南苗乡的土地上,书写着一名党员干部的责任与担当。
生于苗家,黄朝均对苗族文化有着刻入骨髓的热爱与牵挂。上世纪七十年代末,花山节上苗族同胞因活动产生矛盾,得知此事的他心急如焚,妥善调处后,一个想法在他心中愈发清晰:要让苗族的传统民俗有序传承,让花山节成为凝聚民族情感的纽带。1981年春节前,县委民族工作座谈会上,他大胆提议,将三个苗族乡的花山节活动集中到高坪苗族乡四村校举办,既便于管理,更能凝聚人心。这一提议得到县委副书记罗致君的认可,统战部划拨经费,由他牵头筹备。他找到花山节传统文化持有人村寨长老,迅速组建筹备组,在高坪中心校召开会议,奔走于苗乡的村寨之间,联系群众、统筹安排。花山节开幕当天,筠连县委书记肖纷、县长魏在禄等县领导亲临现场,与苗族同胞手牵手跳花山、唱苗歌,围坐在一起吃苗家团年饭。欢声笑语回荡在苗山之间,民族团结的暖流浸润着每个人的心田。自此,这场跨越村寨,从山上迁徙到平坝的花山联欢,在筠连高坪苗族乡延续数十年,从未间断,这一民族团结盛典,成为川南苗乡的一道亮丽风景线。
退休不褪色,初心永向党。卸下行政职务的黄朝均,并未停下为苗族文化奋斗的脚步,反而将全部精力投入到苗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。2002年,他组团参加兴文县石海洞乡苗族文化服饰表演,凭借深厚的苗族文化底蕴与专业的编排策划,被兴文县委、政府选中,由县政府出资聘请他组建兴文县苗族文化艺术团,担任团长与法定代表人。他成为全省首个依法依规将苗族文化系统推向舞台的先行者,让苗歌、苗舞、苗绣这些深藏于苗山的文化瑰宝,走出大山,登上更大的舞台,让更多人领略到苗族文化的独特魅力。
岁月流转,黄朝均的脚步从未停歇,他的目光始终聚焦在民族地区的发展与团结上。2019年,筠连县委组织部在成都组建流动党员委员会,黄朝均被任命为书记,宜宾市副市长、筠连县委书记王萍亲临授牌,这份信任,让他更加坚定了为在外筠连同胞、党员服务的决心。2022年5月,受宜宾市政府驻成都市办事处党委委托,他回到老家高坪苗族乡,讲授《党建引领乡村振兴,文化共建美丽家园》党课,字字句句饱含对苗乡的深情,对乡村振兴的期盼。这堂党课获评市委组织部精品奖、优秀电视片,他也被授予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,更被宜宾市委组织部聘为党校讲师,受邀到长宁竹海讲授《城乡融合,促进旅游业大发展》,接地气的讲解、务实的思路,深受当地干群的称赞与喜闻乐见。
苗乡群众多居深山,部分群众文化与法律意识薄弱,合法权益易受侵害,这始终是黄朝均的牵挂。在筠连县苗学会会长艾卫民的支持下,他牵头在苗学会设立社会法律部,担任部长,完善相关法律手续,成为苗乡群众的“法律靠山”。他化身矛盾调解员,奔走于村寨之间、市县各处,化解民族矛盾,维护群众权益。王萍县长刚到筠连任职时,巡司镇梧桐村苗族同胞因林权问题上访,十余人流守县招待所,恰逢“两会”召开,影响颇大。副县长伍永富联系到黄朝均,他闻讯立即赶到,用苗语沟通,以真心劝解,以法理疏导,最终妥善化解了这场矛盾,让苗族同胞感受到了温暖与公正。
为了帮助苗族同胞维权,黄朝均的脚步走出了筠连,走向了全国各地。筠连籍在新疆打工的王学文工伤死亡赔偿案、浙江的王永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、山西的黄赞均工伤死亡赔偿案,每一起案件,他都尽心尽力,远赴他乡,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为遇难同胞的家属争取合法权益。2018年,在成都,他为巡司镇熊洪全、联合苗族乡刘如均带领的十余名打工者追回工资三十余万元,为熊正平争取到近二十万元的工伤赔偿。每一笔赔偿、每一次维权,都凝聚着他对苗族同胞的深情,他用实际行动,成为苗乡群众最信赖的“娘家人”。
时光匆匆,如今的黄朝均已是古稀之年,鬓角染霜,步履却依旧坚定。他依旧奔走在苗乡的山水之间,依旧为苗族文化的传承与繁荣忙碌,依旧为民族同胞的幸福安康操劳。从青春年少到耄耋之年,从戎装戍边到扎根基层,从履职岗位到退休耕耘,六十余载春秋,他把一生都献给了挚爱的苗山,献给了苗族文化的传承发展,献给了各民族的团结进步。
苗岭的风,吹过他走过的山间小路;玉壶的浪,映着他为民服务的身影。黄朝均,这位平凡的苗族赤子,用一生的坚守与奋斗,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与使命,诠释着一位苗族儿女对民族文化的赤诚与热爱。他的故事,如苗岭的青松,屹立不倒;如定水的清泉,源远流长,在川南苗乡的土地上,书写着一曲守护文脉、共促团结的动人赞歌,激励着更多人投身于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,投身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征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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